评论:我们要的是《个人信息保护法》
个人信息缺乏保护的问题由来已久,进而形成了一条倒卖个人信息的黑色产业链,手机号码、家庭住址等等信息被当做商品一样买卖。人们仿佛成了一个个“透明人”,现在几乎每个人都接到过垃圾短信、骚扰电话。《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保护指南》(简称《指南》)意见稿的发布,应该是工信部首次在个人信息保护问题上出台行政规章,这令人欣喜。但是短暂的欣喜之后却是失落,《指南》能起多大的作用令人质疑,而期待多年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何时出台又让人茫然。
《指南》充其量只是部门规章,而行政规章在法律体系中处于最低的位阶,威慑力自然不够。《指南》本身似乎也明白自己的地位,纵观全文,只是规定个人信息管理人应该如何如何,而违反规定的处罚措施丝毫没有提及。没有处罚措施,违规没有成本,完全靠网站等这些信息管理者的自觉性来保护个人信息不被泄露,这基本上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更何况现在有些网站还暗地里在搜集个人信息。
现在涉及到保护个人信息的法律不是没有,比如前年2月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中设立了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打击比较严重的公民信息泄露、买卖的行为。但是对于情节较轻或者其他的个人信息泄露、贩卖行为缺乏整体有效的整治效果。
而《个人信息保护法》是一部专门针对个人信息进行保护的法律,从民事的角度出发,能更好更全面地保护个人信息。数年来人们一直在呼唤这部法律的问世,几乎每年两会时都有代表委员提出要加快出台步伐。但是《个人信息保护法》几年来犹如浮云一般,在时间上一直没有确切消息。
《指南》不是我们想要的,只希望《个人信息保护法》能尽快出台,为缺乏隐私保护的“透明人”穿上外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