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信张新建:加快互联网监管立法

中电信张新建:加快互联网监管立法

来源:BOT    更新时间:2019-05-24 10:28:41    编辑:IDC圈    浏览:601

3月7日消息,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电信总经理张新建建议,加快互联网及手机短信内容管理的立法,并提议加大信息监控技术投资,建立统一的不良信息关键字、图片识别过滤标准。

加快互联网及手机短信内容管理立法

截止2011年1月,我国网民总数达4.57亿,2010年我国手机短信业务量超过8000亿条。伴随着网民、手机使用者的急剧膨胀,网络言论的分散性和自由化,给社会管理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网络信息安全形势仍十分严峻。对此,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电信总经理张新建表示,网络水军、网络公关公司、网络恶势力,正在破坏正常的网络生态,必须尽快从立法层面给予遏制。

对于“网络水军”现象,在3月2日的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大会新闻发言人赵启正就强调指出,“有些人隐身于普通网民中间,发贴、留言,其背后是有机构的利益的,因此有些制造假民意,其目的是左右舆论、误导受众、甚至影响政府决策,值得注意和警惕。”

近年,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内容广泛的互联网立法,但是其中法律法规数量少,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多;行政性立法多,民商事方面的立法少,尤其是对公民隐私权保护、电子商务、青少年保护等方面的相关规定更是少之又少。

因此,张新建代表建议稳妥地推进互联网立法工作,实施技术自治与立法干预并重,稳妥、适时推进网络实名制,“比如学习韩国推行网络实名制,学习美国保护未成年免受不良信息侵害等等。在互联网立法过程中,必须进行充分地调研论证,摸透互联网发展规律,立足本国国情,借鉴国际经验,统筹兼顾,充分考虑各方权利和义务的平衡。”同时,“由于互联网技术日新月异,应用层出不穷,立法还应充分考虑互联网的发展趋势,保持适度超前和应有的开放性,以利于立法在将来的可操作性和稳定性,维护法律的权威。”张新建强调。

加大信息监控技术投资

互联网具有很强的技术性特点,同时天然具有无国界、去中心化的特性,因此,张新建认为,“立法必须充分尊重和考虑这些特性。法律规范代替不了技术,而必须依赖和尊重技术发展和行业自律。”

张新建表示,在进一步规范互联网服务相关数据的报备体系的基础上,国家应支持运营商、网站、软件生产商加大信息监控技术的研发投入,如信息获取技术、信息内容识别技术、控制、阻断技术、信息内容分级、图像过滤、信息内容审计技术,进一步提升系统的屏蔽过滤功能,提高信息监督系统的敏感性、准确性、智能型。

他建议,全国建立统一的不良信息关键字、图片识别过滤标准,以及将以上所提技术具体化的纳入“十二五”纲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工程。

评论区

表情

共0条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