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小伙建色情网站 自称是为了"学技术"
和其他建设色情网站的违法犯罪分子相比,姜某可谓是个“纯洁”的“学术派”。胶州警方在排查过程中,发现一个名为“人色网”的色情网站正在胶州市悄然运行。专案组经过大量调查后,最终将犯罪嫌疑人姜某抓获归案,在其建设的网站上共查获2000多部色情影片。面对民警询问,姜某痛快地承认该网站确实是自己所建,但是是为了“学习”。目前姜某已被胶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新建色情网站挺“纯洁”
不收费、没有“门槛”、上了网页就随便看,这样一个色情网站似乎挺“纯洁”。11月14日,胶州警方接到市民举报称,有人在网上建立一个名为“人色网”的色情网站,网站上充斥大量色情图片及视频。胶州警方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全力展开调查。
随着专案组排查 ,这个不按“套路”出牌的色情网站的“老底”被揭了出来。这个色情网站确实“与众不同”,而网站的建设者也是特别抠门,专案组调查发现,该网站使用的服务器是境外服务器,是免费的;网站使用的一套源代码,来自于网络上公开的一种提供正规视频搜索的系统,也是免费的,网站建设者只是将这一正规系统的数据篡改,使得可以播放色情影片;网站上提供的色情影片都是链接、可在线播放的,对建设者来说,这也是免费的。
空间不花钱,代码系统不花钱,影片也没花钱,总之该网站的建设者,也就是花点电费,几乎是空手套白狼。
提供2000多部色情影片
另一个更为奇怪的问题也颇令人费解,按理说,建设色情网站是违法犯罪行为,犯罪嫌疑人一般都想捞点好处,可是这个网站却是另类的风格。专案组调查发现,这个网站共有2000多部色情影片,但网站一来没有设置会员制度,二来也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内容随便看,三来连个广告都没有,四来经过专业检测,这个网站也没有恶意放置病毒程序。尽管通过调查发现,这个网站刚刚建起来一周,不过似乎不太急着圈钱。
起案件怪就怪在这里,嫌疑人到底图个啥?专案组经过大量调查后,锁定嫌疑人为姜某,而姜某正在招揽网站建设的生意,但由于姜某登记住址已经拆迁。最终专案组决定主动联系姜某,并表示要给企业建一个网站,一听有生意上门,姜某很痛快地就答应了。11月26日下午3时许,专案组民警在胶州市兰州东路将姜某抓获归案。
和其他建设色情网站的违法犯罪分子相比,姜某可谓是个“纯洁”的“学术派”。专案组经过大量调查后,最终将犯罪嫌疑人姜某抓获归案,在其建设的网站上共查获2000多部色情影片。据民警介绍,不法分子建设色情网站,基本都是通过四种方式来敛财,而他们投入的却是非常低微的成本,甚至没有成本。
自称建站是为“学习”
也不知道姜某是真不知道,还是装不知道,总之他一开始并没有把警察因自己建设色情网站而找上门当回事。在被抓获后带回调查的路上,非常淡定的姜某痛快地承认了这个网站就是自己建设的 .经过调查,今年21岁的姜某是胶州本地人,因盗窃被打击处理后刚刚释放出来半年,而这个色情网站,也只是他所建的包括企业网站、普通论坛等20多个网站中的一个。在一开始面对民警审讯时,姜某还没有认识到自己闯了大祸,在他看来,自己建的这个色情网站 ,除了“尺度”颇大,和他所建的普通网站没啥区别。
姜某初中没毕业,这并不影响他对网络的热爱。这半年以来,姜某一直自己招揽生意,为小企业建设网站 ,收费标准为每年500元。而说到自己所建的色情网站,姜某说完全是“为学习”和研究网络技术,他没啥本钱,所用的空间、技术等等,都是找来一些免费的,把网站东拼西凑起来。
建站小伙已被刑拘
记者从胶州警方了解到,目前姜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我国《刑法》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 ,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 ,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根据法律规定,个人在色情网站上传淫秽色情内容的 ,同样也涉嫌违法犯罪。
■揭秘
色情网站的圈钱术
色情网站在不仅严重影响了青少年身心健康和网络环境,在网络支付流行的现在,这些网站更是对个人的信息安全 、网银安全都造成潜在的巨大威胁,而在这背后,隐藏着违法犯罪分子迅速敛财的“金手指”,而正是由于可以在短时间内获得巨大利益,使得一些人“冒险”,而他们在获得暴利的同时,却是以大多数人的健康、安全为代价。
据民警介绍,不法分子建设色情网站,基本都是通过四种方式来敛财,而他们投入的却是非常低微的成本,甚至没有成本。第一种方式就是设置会员制度,免费会员可浏览的内容很少、权限低,诱使他人付费购买会员。第二种方式就是发布各种低俗广告,设置各种广告弹窗、链接,赚取广告费;第三种方式就是搞出各种收费项目,诱使他人“购买”;第四种方式就是在网页上设置病毒,这些病毒有的是色情网站自己放置的,也有的是收取费用后代为放置的,而这些病毒通常都会潜伏在浏览者的电脑中,伺机窃取网银、网络游戏等的账号和密码,或是恶意篡改个人电脑中的数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