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成用户认为运营商应为垃圾短信负责

2019-05-24 10:28:41  浏览:636  作者:IDC圈

中国IDC圈6月17日报道:6月17日消息,根据2012年中国手机短信状况调查报告,下半年中国手机用户平均每周收到短信息37.0条,比2012年上半年上涨0.2条,其中垃圾短信息占10.7条。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调查运营商和短信群发商被用户认为是垃圾短信责任主体的比例达到了近两年的最高,其中超过八成用户认为运营商应该为垃圾短信息承担责任,近七成用户认为责任主体是短信息群发商,分别比上期上涨了3.2%和0.5%.

中国手机短信息用户使用短信息的主要用途仍以通信类应用为主,用户比例达89.6%.

2012年下半年中国手机短信报告调查显示,通信类、即时通讯工具的接收端、信息资讯类等三类仍为手机短信息的主要应用。通信类应用仍是手机短信息的最主要用途,有89.6%的手机短信用户通过短信息和家人、亲戚朋友交流沟通,高居第一位;35.3%的手机用户将短信息作为即时通讯工具的接收端,居第二位;将短信作为信息类用途的选项从上期的36.6%下降到33.3%.排名前三位的主要用途在下半年都有明显的下降,其中“即时通讯工具的接收端”下降最多。可见随着智能手机的快速发展,手机终端的社交应用使用率增高,给普通的短信平台带来一定的冲击。

选择商务类和娱乐类的仍居第四、五位,选择商务类的从24.2%上涨到29.3%,而将短信作为娱乐工具的从18.5%上涨到21.9%,选择发送微博的用户有14.3%,下降0.7%.可见手机智能化的发展不断加大了信息服务在手机应用中的比重,使用短信息更多投入到商务和媒体交流中,表明移动互联网应用越来越成熟。

用户收到的垃圾短信息中,最多的是涉嫌欺诈的短信息。

2012年下半年,66.3%的用户收到过中奖类诈骗短信,比上期下降1.1个百分点,明显领先于其他选项,居首位;而收到冒充银行扣款类诈骗短信的用户达到52.8%,比上期增长5.1个百分点,上升到第二位;收到过违法出售票据、证件类短信的用户为42.9%,比上期下降6.0个百分点;收到银行贷款诈骗的用户,居第四位,为33.6%,比上期增长4.0个百分点;收到零售业推销短信的用户上涨1.6个百分点,为32.8%.

在2012年下半年,排名第二和第四位的诈骗类垃圾短信增长明显,垃圾短信内容都属于银行类诈骗,下半年用户信息和隐私的泄露。而违法出售票据、证件,房地产推销,复制手机卡诈骗,在下半年下降幅度较大,可以看出在下半年,用户收到诈骗类短信仍处于高位。

用户反感的垃圾短信息中,中奖欺诈类、冒充银行扣款诈骗类信息高居前两位。

用户最反感的垃圾短信息第一位是“中奖类诈骗”,反感比例为35.9%,比上期增长了2.4个百分点。从近几年数据比较,“中奖类诈骗”短信息被更多用户所反感,其比例达到最高,“冒充银行扣款类诈骗”比例达到16.5%,比上期上涨4.1个百分点,“违法出售票据”为14.3%,比上期下降1.0个百分点,排名在第四位的“银行贷款诈骗”为11.6%,比上期上涨4.9个百分点。总体来看,违法诈骗类信息的反感度远超于商业推广类信息,违法诈骗已经严重的危害到了用户的生活和工作。

用户反感垃圾短信最主要的原因仍然是垃圾短信太频繁,然后是发送时间不合适和担心手机感染病毒,表明垃圾短信无论是在频次上还是在时间上都给用户造成了很多烦恼,影响了用户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在下半年,用户认为担心手机感染病毒的比例涨幅较大,而认为垃圾短信太频繁和浪费时间的比例有下降,可见,用户从主观的原因,转移到更重视手机的安全。

82.1%的用户认为运营商应该为垃圾短信息承担责任,67.9%的用户认为短信息群发商应该为垃圾短信息承担责任。

在下半年的调查中,有68.8%的用户认为,垃圾短信存在的原因是“电信运营商监管力度不够”,排在第一位,环比上涨2.8个百分比,排第二位的是“政府监管机制不健全”,有55.3%的用户选择,上涨0.4个百分点,有44.1%的用户选择“个人信息被泄露”,排第三位。4-6位分别是:安全立法不到位、短信群发者获利以及手机实名制未严格执行。

从调查的结果来看,用户希望电信运营商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来减少垃圾短信,同时政府应该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大处罚力度,防止用户的个人信息被泄露。

82.1%的用户认为运营商应该为垃圾短信息承担责任,67.9%的用户认为责任主体是短信息群发商,分别比上期上涨了3.2和0.5个百分点。

38.5%用户认为短信息内容受益者应该承担责任,位居第三,比上期上涨0.6个百分点。排在第四至七位的是政府部门、SP公司、公安机关、社会监督机构,比例分别下降了至少1个百分点。尤其是随着SP的衰落,认为SP公司应承担责任的下降了2.5个百分点,只有19.4%,第一次下降到了20%以下。

在本次调查中,运营商和短信群发商被用户认为是垃圾短信责任主体的比例达到了近两年的最高,运营商应该切实承担起治理垃圾短信的责任,加强对短信群发业务的管理力度。

本期调查结果的排名与上期一致,用户认为治理垃圾短信息方法中,“运营商要规范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垃圾短信的发送及过滤”和“政府立法、并完善相应监督管理体制”仍然分列前两位,占比为78.9%和64.3%,比上期分别上涨4.1%和1.7%.

其次是选择“严格实行手机入网实名登记制”,占46.8%,比上期上涨0.4个百分点,“提倡用户对垃圾短信息的举报意识”为29.1%,与上期相比下降0.8个百分点。“为手机安装反垃圾短信息的过滤软件”的占16.7%,比上期下降1.4个百分点。

本期调查显示,用户认为运营商和政府仍然是垃圾短信治理工作中最主要的力量,同时需要政府建立严格的法律法规来保障用户的信息安全,加强互联网管理,必须依靠政府、业界、公众三方共同努力。网上信息内容管理、互联网行业管理、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好分级管理、属地管理责任,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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